我理解,社保数据集中保存,能够解决目前困扰便民服务很多问题,比如异地业务办理,只有将有效的数据向上集中后才能够做到,这也是为什么人社部提出的省级大集中的要求。
怎么还有贩卖数据的说法,正常的人社系统是不会这么做的,我记得这个问题人社部在2010左右就有文件明确要求保护参保数据信息的安全要求。大多是管理不到位(比如远程服务管理留下的后门等等),被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了,才出现这些情况。所以现在的信息安全性,要求我们人社信息化工作者多掌握更多专业技能才行。
收起关系到社会民生,社保系统的数据,记载着参保人的基础信息和各种保险记,特别是医保的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还是很高的。数据大集中后,除了更方便民众社保异地互转,实现全国漫游外,对社保大数据潜在的价值还有待可挖掘的。
目前各地政府已经通过这些数据实现了对社保基金的监管,对政策调整提供了依据。
对于商业价值,效益,由于涉及到数据安全,范围和责任等, 政府还是比较谨慎。社保数据在医疗行业产业链、环境行业的产业链等都有很高的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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