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社保等行业数据大集中平台的讨论的考虑,我想就目前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理解,应该分为地市级的集中和省级集中两个部分来考虑。还有就是按照简单的物理集中还是按照数据应用的综合集中,几个部分分开来考虑会更好一些。
不知大家是都有什么想法和建议,希望能够一起讨论一下。
比如,现在我自己的理解,应该先按照人社部“金保二期”的规划要求,进行地市级的集中,做好地市数据应用方面的综合集中,特别是基础数据的应用的集中统一建设管理,然后再谈省级集中可能更有现实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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