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银行支付机构,支付类业务和非支付类业务底层基础设施(管理平台)是否能共用,共用是否满足央行要求?

对于集团公司下多个独立子公司,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子公司,是否能以租户的方式使用集团公司建设的私有云(使用底层基础设施Iaas和云计算管理平台)运行支付类业务,这样是否符合央行监管要求?

参与7

3同行回答

light_hu86light_hu86系统工程师某省金融
据了解人行的相关政策并没有此类的说明及要求;况且以租户的方式访问私有云,租户之间可以实现网络层面的逻辑隔离,共用同一底层基础设备并不影响不同业务之间的相互影响。显示全部

据了解人行的相关政策并没有此类的说明及要求;况且以租户的方式访问私有云,租户之间可以实现网络层面的逻辑隔离,共用同一底层基础设备并不影响不同业务之间的相互影响。

收起
银行 · 2020-09-08
浏览1900
fh2001fh2001软件开发工程师mmm
最保险的是全部自建私有云,但在实操中肯定可变通, 你目标若是要通过开业前的业务检测,就应该直接咨询贵公司委托的业务检测机构, 网上的回答都是不作数的.  检测标准可参照央行<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规范(互联网支付部分)>...显示全部

最保险的是全部自建私有云,但在实操中肯定可变通, 你目标若是要通过开业前的业务检测,就应该直接咨询贵公司委托的业务检测机构, 网上的回答都是不作数的.  检测标准可参照央行<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规范(互联网支付部分)>

收起
互联网服务 · 2020-09-08
浏览1820
mtming333mtming333课题专家组系统架构师某电子支付
支付牌照,要机房自建显示全部

支付牌照,要机房自建

收起
互联网服务 · 2020-09-08
浏览1788

相关问题

相关资料

相关文章

问题状态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9-08
  • 关注会员:4 人
  • 问题浏览:3930
  • 最近回答:2020-09-08
  • X社区推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