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广州九一乐维工程师 许远
背景:
一个模板被多台主机使用,其中某一台主机的告警阈值需要被修改,后续其他机器的该项告警阈值需要保持不变。如果只是监控项上触发器,我们可以选择在主机上直接停用不符合阈值的告警,再新建一条阈值符合预期的触发器告警这种做法,但是如果触发器是来自自动发现规则的触发器类型的话,我们再用这种新增的做法,那涉及修改的内容就会多很多,特别是自动发现规则里面的监控项原型数量很多的时候,你要新建就会很麻烦。
现在决定对触发器类型里面的阈值设置成宏值,以为后续可以进行灵活地修改做基础。
因为该触发器内容源于模板里面的触发器类型,在主机里面是没法进行修改的,只能去到上一级的模板里面才能修改,但若在模板进行了修改,后续使用该模板的机器也会跟随模板而改。违背了开始的需求。
对比上下两条触发器可知,针对的内容是一样的,不同的是把原本具体设定的阈值改为了宏值。
可以在下图看到尽管该值来源于模板,但仍能在主机对其进行修改,无需改动模板触发器类型内容。
图10
可以看到多了四个带有刚才所设置的宏值的触发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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